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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师暑期下厂实践锻炼有关通知

  各系部: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加快“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并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教师下厂实践锻炼的质量,不断更新教师自身的常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和学生发展的需求,结合我院建设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的实际特作几下几点说明:

  一、凡暑期下厂实践锻炼的教师,下厂时间不少于15天,下厂锻炼教师由各系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

  二、各系部要重点安排示范专业、新建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和近两年新入校的教师下厂实践锻炼,并根据人事处下厂实践锻炼计划,负责落实地点、人数、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事宜。

  三、由教师本人(或专业系部)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行业)生产第一线进行生产实践锻炼,且该企业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否则学院不予资助。

  四、各系要根据实践锻炼计划认真负责的作好实施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出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并根据本部门专业实践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办法报人事处备案,以确保实践锻炼效果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下厂实践锻炼的教师,应严格遵守现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经常与人事部门和所在系部负责人保持联系,锻炼完毕后须向人事部门各交一份实习单位的实习评价和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600字)。

  六、2010年教师暑期下厂实践单位,原则上以jxfjxf首页市内企业为主。

  七、考核办法

  1、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或请假的,要以书面形式报所在系部后人事处备案。

  2、学院人事处与有关部门领导不定期对教师下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所在系部应经常与锻炼单位沟通,加强对教师锻炼过程和效果的考核,保证实践锻炼的质量。

  3、检查期间对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或不在岗的实践锻炼教师,按日补助金的标准三倍扣除,三次以上不在岗者纳入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并全院通报。

  4、对实践锻炼者,经考核与系部考勤事实不符者,按日补助金的标准两倍扣除,并对所在系部进行通报。

  八、报送要求及时间

  1、各相关系部需在6月22日下午6:30前,认真填写附表1《暑期下厂实践锻炼拟派教师情况统计表》,将本部门拟派教师的名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报送时必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后方有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

  2、个人在人事处主页下载《教师进修 培训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所在系部统一按程序审批(下厂实践锻炼前必须完成)。

  3、个人打印附表2《jxfjxf首页教师实践经历档案》,待下厂实践锻炼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收齐有关材料后统一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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