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与组织
1.考试形式
各系(部)需充分考虑学生的类型和特点确定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考试形式,合理编制《考试形式编排表》。其中课程考试形式可以是笔试、机试、论文、综合报告、实验操作等,也可多种形式兼用,具体由各系(部)根据课程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若课程综合成绩比例结构不是3:7的(总分=平时*30%+末考*70%),由系(部)填写《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汇总表》。
2.考试安排
1)各系(部)需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和考务人员,书面形式交到教务处。
2)上机课、专业任选课等不集中安排的考试,由系部编排程序册,提前一周上交教务处。
3)统一时间的考试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具体实施,并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院的《高职英语》考试时间是2015年1月12日的8:00-9:40;《高等数学》考试时间是2015年1月12日的10:10-11:5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考试组织
考试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务处统一协调,具体如下:
1)全院的思政课、体育课考试分别由社科部、体育部组织。
2)各系(部)的专业课、《高职英语》和《高等数学》由各系(部)组织。
3)基础部协助相关系(部)做好《高职英语》和《高等数学》的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
1)第十七、十八周:体育课、上机课、思政课、专业任选课考试,具体时间由系(部)确定。
2)考查、考试课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4日。
3)如各系(部)在考试时间上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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